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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 - 輔導處 | 2022-01-11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為鼓勵本市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服務士氣,提升服務效能,特辦理本案評選活動。

二、旨揭評選推薦方式如下:

()績優個人獎:每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至多推薦3名參與評選。

()績優團體獎:每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至多推薦1個參與評選。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11138(星期二)前,將評選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73066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2 江思凱先生收)。或至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