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本市校校雙語目標,並培育各校所需雙語師資並落實校園雙語教學實踐,辦理旨揭培訓計畫。
三、旨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臺南市所屬公立高中、國中、國小各校正式教師。
(二)辦理方式:線上工作坊( Google Meet )。
(三)辦理期程: 111 年 10 月至 112 年 4 月份。
(四)研習階段:第一階段為入門課程共 3 日(18 小時)。第二階段為回流課程(共 3 小時)。
(五)薦派人員資格與人數:
1、各校正式教師無人領有「教育部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合格教師證明書」,且無人參加「教育部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之學校,需薦派 1 位領域教師(語文領域除外)參加,具 B2 英檢以上能力者優先錄取。
四、請各校務必薦派教師,並於 11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前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