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南市教育局112年1月9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11695878號函(諒達)。
二、旨揭簡章修訂如下:
(一)術科測驗日期修訂為112年3月26日(星期日)。
(二)錄取公告日期修訂為112年3月30日(星期四)。
(三)成績複查日期修訂為112年4月6日(星期四)至112年4月7日(星期五)。
(四)錄取生報到日期修訂為1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112年4月11日(星期二)。
(五)備取缺額第1次公告日期修訂為112年4月14日(星期五)。
三、上開修訂後簡章電子檔可於本局公告系統(https://bulletin.tn.edu.tw)第212183號、本局特幼教育科之「文件下載」區(網址:https://www.tn.edu.tw/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二股/),或至國中美術類藝術才能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網站下載。112學年度國中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