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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3-03-29 | 點閱數: 8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40312 號函辦理。

二、 111 年 5 月起,歐美等地區發生猴痘流行疫情,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於 111 年 7 月 23 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並於本年 2 月 15 日宣布維持 PHEIC ;此波猴痘疫情自 111 年 5 月中於英國爆發以來,截至本年 3 月 10 日全球累計報告病例數逾 8.6 萬例,其中以美洲(58,750 例)及歐洲(25,859 例)區域病例數最多,我國鄰近國家或地區,新加坡、日本、泰國、韓國、香港等亦有報告病例。我國亦已於 111 年 6 月 23 日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本年 3 月 14 日累計確診 12 例個案,包括 7 例本土及 5 例境外移入病例。

三、有鑑於國內已出現猴痘本土案例,加以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人員交流漸頻繁,且猴痘病毒感染潛伏期可長達 21 天,民眾感染風險提升,為強化社會大眾猴痘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請運用各種管道加強猴痘防治宣導:

(一)猴痘主要的傳播方式係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體液造成(包含: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擁抱、親吻等),其他的傳播方式如飛沫傳染(但需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接觸受汙染的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等。

(二)疑似猴痘感染症狀,如:出現不同型態的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於臉部、四肢及生殖器等部位),可能伴隨症狀,如: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如有相關症狀,請佩戴口罩並就醫。

四、檢附疾管署製作之猴痘衛教單張以供運用,其他衛教宣導文宣、教材或影片等,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猴痘專區」項下查詢及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