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小附設幼兒園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家庭照顧留職停薪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十一、十二條辦理。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 145846 號公告。
二、甄選類別:
甄選類別 |
甄選名額 |
聘期 |
備註 |
幼兒園代 理教師 |
1 名 |
第一試錄取或第二試錄取 第三試錄取 109 年 02 月 13 日至 109 年 06 月 29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擇優備取 2 名 |
三、報名資格:
(一)各次招考資格:
第 1 次 報名資格 |
幼兒園 |
1.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 2 次 報名資格 |
幼兒園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學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0 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
第 3 次 報名資格 |
幼兒園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學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且具大學以 上畢業者。 3.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0 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4.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1 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
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5.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各款之情事者。
6.最近 3 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或於 109 年 02 月 10 日(含)前取得退伍令役畢(簽切結書)。
四、報名方式: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若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www.dnps.tn.edu.tw/)公告。
第 1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9 年 02 月 0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109 年 02 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第 2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9 年 02 月 07(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
第 3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9 年 02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
請符合資格之意者將報名表件一份(含報名表、切結書、性侵防治調查同意書)、履歷表一式二份(含學歷、證件、聯絡資訊等相關資料),寄達(以郵戮為
憑)或親送至本校辦公室。
(三)報名地址:717 台南巿仁德區後壁里 24 鄰中正路二段 209 號(四)報名電話: 06-2794772#113 傳真: 06-2708653。
(五)聯絡人:教務處林士郁主任(六)報名表下載網址:
1.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 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2.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3.本校網站 https://www.dnps.tn.edu.tw
(七) 有意報考甄選考生,請務必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本校本次甄選公告中,填寫線上基本報名資料。五、甄選方式:
(一)第一次甄選方式:1.試教(50%)、 2.口試(50%)。(二)第二次甄選方式: 1.試教(50%)、 2.口試(50%)。(三)第三次甄選方式: 1.試教(50%)、 2.口試(50%)。六、甄選日期:
1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 年 02 月 0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 |
第 2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 年 02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第 3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 年 02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七、甄選試教、口試地點: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民小學。八、甄選注意事項:
(一)第一次甄選:
1.試教、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
2.試教、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試教:佔總分 50%,自選教學單元,可準備教具,無學生,每人試教時間 10 分鐘(9分鐘按鈴一聲,10分鐘按鈴兩聲)。
4.口試:佔總分 50%,每人口試時間 5~8 分鐘。
5.每位甄試者都先試教(10 分鐘),試教後再立即接續口試(5-8 分鐘)。
6.總成績同分時,依口試成績高低排序。
(二)第二次甄選:
1.試教、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
2.試教、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試教:佔總分 50%,自選教學單元,可準備教具,無學生,
每人試教時間 10 分鐘(9分鐘按鈴一聲,10分鐘按鈴兩聲)。
4.口試:佔總分 50%,每人口試時間 5~8 分鐘。
5.每位甄試者都先試教(10 分鐘),試教後再立即接續口試(5-8 分鐘)。
6.總成績同分時,依口試成績高低排序。
(三)第三次甄選:
1.試教、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
2.試教、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試教:佔總分 50%,自選教學單元,可準備教具,無學生,
每人試教時間 10 分鐘(9分鐘按鈴一聲,10分鐘按鈴兩聲)。
4.口試:佔總分 50%,每人口試時間 5~8 分鐘。
5.每位甄試者都先試教(10 分鐘),試教後再立即接續口試(5-8 分鐘)。
6.總成績同分時,依口試成績高低排序。(四)錄取名額:
1.幼兒園代理教師:正取 1 名,備取 2 名。(五)甄選當日攜帶查驗證件:
1.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
九、甄選結果公告:
(一)應徵人員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擇優聘任,將以電話通知並於本校網站及教網中心『學校校務資訊』公告。甄選結果公告時程如下: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 年 02 月 06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 年 02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 年 0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公告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錄取人員報到:
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9 年 02 月 07 日(五)上午 12 時前;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9 年 02 月 11 日(二)上午 12 時前;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9 年 02 月 13 日(三)上午 12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
十、聘期與待遇:
(一)代理代課聘用期間:
1.幼兒園代理教師:
第一試錄取聘期:自 109 年 02 月 11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止。
第二試錄取聘期:自 109 年 02 月 11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止。
第三試錄取聘期:自 109 年 02 月 13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止。
(二)薪資:
1.幼兒園代理教師: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十一、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領域之安排,並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
相關活動。
十二、附則: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應依規定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二)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委員會公告實施。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另於網路公告。十三、簡章未盡事宜,由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修訂經校長核准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