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附「112 年臺南市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 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二、鼓勵本市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新興科技實施數位教學與學習模式,進行特定學科或跨域教學模式設計,並分享推動成果。
三、旨揭辦理方式重點摘要如次:
(一)徵選對象:本市所屬學校之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含代課教師、實習教師)
(二)徵選組別:自主學習組、 PBL 學習組、新科技組
(三)徵選期程: 112 年 6 月 19 日至 8 月 1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四、詳細徵選辦法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