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3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桃園市國中新生調查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05486 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桃園市且於 113 學年度欲返回桃園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調查表,並於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送至桃園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學校專區」-「學區資訊」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