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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 - 輔導組 | 2020-04-15 | 點閱數: 321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48209 號函辦理。
二、學校應蒐集整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為主之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相關資訊,並利用學校網站、學校官方臉書、導師會議、校務會議等管道,提供師生正確防疫措施,建立正確認知與態度,避免過度恐慌或焦慮。
三、學生輔導單位應設置「諮詢專線」、指定專人提供協助或提供「諮詢電子信箱」,透過相關文宣及管道讓學生清楚知道學校關心及求助窗口,並提供學生電話或線上諮詢輔導服務,減少因疫情引起之恐慌。若學生對疫情仍有擔心或疑問,亦可撥打衛生福利部 24 小時免費安心專線「1925」諮詢。
四、針對疫情所引發的恐慌或壓力,學校可透過製作安心文宣或整理相關衛教資訊,協助學生平安度過防疫時期,必要時,可實施個案及團體輔導,以提高學生情緒處理能力及面對事件壓力或恐慌心態的因應方法。
五、倘若學校因防疫需要實施停課機制,應向師生妥善宣導溝通,避免學生受到不友善之言語或肢體的霸凌或歧視,學生重返校園後應營造「溫暖接納」氣氛,避免產生排斥狀況。
六、學校如有連結校外輔導資源之需求,可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以凝聚輔導能量。
七、另各校可參考下列幾項原則,進行安心輔導:
(一)主動關懷:呼籲師長及家長主動關懷學生情緒反應,以提早發現問題,即時提供適合之輔導協助。
(二)提供求助管道或尋求支持系統:學生近期如有不安、懷疑自己異常,甚至出現失眠、對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一段時間影響等情形,可向學生宣導或轉介學校輔導資源之協助。
(三)培養危機因應能力:讓學生經過討論與演練,以培養出臨機應變的能力,並提高未來因應突發危機的成功機率,也能增加學生的自信與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