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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 - 體育組 | 2025-12-02 | 點閱數: 67

一、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依規定,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持證者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三、依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3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30019685A 號公告:專業進修時數於 111 、 112 年不受「每年至少六小時」限制;惟自 113 年起,仍應符合「每年至少六小時」之規定,並於效期屆滿前累計達四十八小時。

四、每一年度次之計算方式:自發證日期起滿一年為第一年,滿二年為第二年,以此類推。

五、申請者務必於本會官網確認所參與專業進修課程時數是否屬本會採認專業進修時數之範疇。

六、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會官網公告: http://www.softball.org.tw/news_detail.aspx?id=29ae9874-d189-4df9-880d-c8472ba3e12b

七、辦理方式:「如有需要」換證之教練請於 12/20 前,檢附相關進修時數證明文件與申請表,依規定向本會提出展延申請。

八、檢附「特定體育團體辦理教練及裁判證照展延時程一覽表與紙本作業流程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