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小攜帶手機到校規定
※請同學及家長詳閱下列規定※ 107.09.04
一、手機進入到學校需關機及取消鬧鈴設定,違反學校規定時,第一次手機暫時交由學務處保管(一個月),事後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並簽立切結書,第二次再犯則依校規記警告一次。
二、一個學期內,違規使用手機(情節輕微者)累積達兩次,即通知家長禁止該生攜帶手機到校(期間二個月)。。
三、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進場,如有違反考場規定經糾舉,以考試作弊論,並取消攜帶資格。
四、上課其中除有必要聯繫家長外禁止拿出手機使用。
五、手機申請表格交由家長簽章及導師簽章,交由導師保管。
六、請同學確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經查未完成程序逕自攜帶手機到校者依規定取消申請資格外並依校規處分。
七、未申請者不得攜帶手機到校,違者依本校手機使用暨管理要點辦理
申請表格請至學務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