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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生輔組 - 學務處 | 2020-11-26 | 點閱數: 246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5  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