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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處 | 2021-03-11 | 點閱數: 174

一、 依家庭教育法第 9 條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6 條。
二、 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課程,旨揭所屬人員請至「教師 e 學院」選讀 110 年「家庭的意義與內涵」、「家庭發展與任務」、「子女的角色與責任」及「家庭中的角色與互動」等必修課程,請督促所屬於 110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選讀。
三、 登入步驟:請至教師 e 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並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登入/選擇「臺南市」,便可用 open ID 登入/請選讀說明二規定之必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