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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嘉 - 教務處 | 2025-01-20 | 點閱數: 536

未來新生家長請注意:

依教育局最新函文(詳見附件 1 、 2),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本市自 114 學年度起取消自由學區入學,本校新生入學改以「學區入學」。(詳見附件 3 臺南市 114 年度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

(一)舊生(目前已就讀於學校的學生)
     1.不會強迫轉學
     2.想要轉入的學生,則需要設籍於學區內使得申請轉入

(二)114 學年度起入學的小一新生改以基本學區及共同學區入學為原則。

     114學年度本校學區為
     
基本學區:大社里、潭頂里
     共同學區:永就里 1-7 鄰;大營里 1-11 鄰、 13-17 鄰

     相關配套措施(除設籍於本校學區外,因下方特殊需求也可申請入學)
     1.便利家長接送需求:因學區調整或其他因素致入學新生與其兄姊不同學校者,得於兄姊現就讀學校入學。

     2.滿足家長工作需求: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學區內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於該工作地所屬學區學校就
        讀(應另檢附員工在職證明或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

     3.保障學校教職員工:學校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及約聘(僱)人員,其設籍本市之子女或孫子女得於該員工所
        服務之學校就讀。

     4.彈性認定居住事實: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有居住事實(檢附租賃契約、近期水電繳納之文件,署名之繳納人(或持有人)須為新生之
        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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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學生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申請轉入該工作地所屬學區非總量管制學校就讀。請檢附員工在職證明、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得免遷移戶籍辦理轉學。


以上配套措施,擷取自 114.1.13 台南市教育局舉辦之學區要點修正案說明會之會議資料,若日後再有修正或補充,以最新之規範為主。


若仍無法解答您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06-5991593 轉分機 807(註冊組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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