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 年 2 月 6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30027264 號函辦理。
二、為讓民眾瞭解心理健康之重要性並能適時提供協助及轉介,提升民眾心理健康相關知能,請各校協助宣導讓更多民眾知曉及運用本市心理健康資源,並能於發現有需要幫助的民眾時能進行通報或提供相關資訊予當事人以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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