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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健康中心 | 2014-06-08 | 點閱數: 79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56756 號函辦理。
二、請依計畫協助所屬 18 歲以上之高病原性禽流感 H5N1 病毒操作人員、動物防疫工作人員等(含學生)、欲前往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所公佈之 2013/2014 年 H5N1 禽流感發生國家之旅客(教職員工),接種人用流感 A/H5N1 疫苗,並進行溝通與宣導。
三、檢附「103 年人用流感 A/H5N1 疫苗自願接種計畫」、「各部會協助通知、溝通與宣導之接種對象一覽表」及「接種計畫問與答」各 1 份,以資參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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