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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2-02-10 | 點閱數: 790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及「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辦理。
二、本市 101 學年度提早入小學鑑定方式為兩階段辦理(初選-團體測驗、複選-個別測驗),初選報名地點為永福國小(永華特教中心-南考場)、公誠國小(民治特教中心-北考場);複選報名地點亦同,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以維考生權益。
三、本案附件請逕至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教育公告系統項下第 16016 號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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