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重申教育部編製「國民中小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教師參考手冊(中小學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請廣為宣導及善用,以落實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教學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00 年 9 月 27 日及同年 9 月 29 日公告(編號: 11131 及 11276)諒達。
二、教育部考量協助國民中小學階段之未成年行為學生得以獲致正確之性別教育之輔導,學習合宜之性別尊重與健康之互動行為,爰規劃編制本教師手冊,藉以提供國民中小學教師據以執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
三、教育部已規劃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人防治教育, 8 小時之課程內容包括性別平等意識(2 小時)、解構性侵害/性騷擾迷思(2 小時)、性侵害/性騷擾因應與創傷(2 小時)及再犯預防(2 小時)計 8 小時之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公告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項下之參考資料暨成果專區,網址: https://www.gender.edu.tw/harassment/index_infrom.asp?cate=參考資料&page=2 ),請納入校園性平事件 8 小時課程提供教師知能培訓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