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第一點規定:各校招生,採自由申請登記,免試入學,嚴格限制入學之前採用測驗、口試或任何類似考試、審查成績等方式辦理招生,並不得以學生受獎、記功次數或獎狀多寡作為登記抽籤錄取入學之依據。
二、本市私立學校將於 104 年 4 月 10 日、 11 日辦理入學登記,為確保教育機會均等及學生申請登記就讀之權利,請各國小將說明一列入四、五、六年級學期初親師座談會宣導資料,並將附件之「家長宣導說帖」黏貼於學生家庭聯絡簿、張貼於學校公佈欄及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相關成果資料留校以便抽查。
三、鼓勵各校踴躍向本局反應違規辦理入學篩選情事,因而查證屬實者,另案辦理專案獎勵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