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善化區大同國小 10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附件請至教網公告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300&bbid=73266&Btype=2下載)
一、甄選類別:
1.一般代理教師一名
2.音樂代理教師一名
3.英語代理教師一名
二、錄取名額:
1.一般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2.音樂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3.英語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聘期及待遇:
(一)代理聘用期間: 104年8月31日至105年7月1日
(二)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三)代理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
叁、公告時間與方式:
一、時間:
第1次招考公告 104年7月28日(星期二)
第2次招考公告 104年8月4日(星期二)
第3次招考公告 104年8月6日(星期四)
二、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三、簡章表件:請參閱附件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簡單履歷、委託書等)。
肆、 報名日期、甄選日期及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www.staes.tn.edu.tw/)。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臺南市善化區六德里200-1號,電話:06-5837352-7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及「簡單履歷」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第一階段報名者)。
(八)英語相關專長證明: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通過本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九)以上證件均審驗正本並繳交影本。
四、報名方式:
1.請先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網登錄。
2. 採親送或郵件報名,以郵戳為憑或可先以電話聯絡,須於上開 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相關資料。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報名資格: 104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招考報名資格:具有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報名資格:具有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逾時以放棄論。
柒、 甄選方式 :審查、口試及試教
一、甄選當日請攜帶以下文件備審:
1.身份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
二、口試及試教注意事項:
(一)試教(60%):
1.一般教師
(1)範圍:四上數學,不限版本,單元自選。
(2)時間:10分鐘。
(3)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2.音樂教師
(1)範圍:四上藝文,不限版本之音樂課程,單元自選。
(2)時間:10分鐘。
(3)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英語教師
(1)範圍:四上英語,不限版本,單元自選。
(2)時間:10分鐘。
(3)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口試(40%):
1.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2.時間:每人6分鐘。
3.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兩項成績合計未達80分者,本校將保留缺額不予錄取。
捌、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4日(星期二)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6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10日(星期一)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 錄取人員應至人事室報到,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5日上午10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7日上午10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11日上午10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4年8月14日止。
玖、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http://www.staes.tn.edu.tw/)。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考試相關事項:06-5837352-702(教導處)。
伍、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