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倡導幸福家庭價值,打造幸福大臺南,爰本府訂定每年
8 月第 2 個星期日為「幸福家庭日」,並藉由父親節、七夕
情人節及中秋節在 8 月第二星期日前後,結合假期家人聚
集之時,來推動「幸福家庭日」之價值,齊心孕育幸福家
庭文化,將幸福家庭的價值與文化推展至全市、全國,並
奠定大臺南幸福發展之基礎,期藉一連串活動舉辦倡導建
設『幸福家庭』之觀念,讓市民感受『家家健康,家家幸
福』。
二、「2016 年幸福家庭日活動訂於 105 年 8 月 7 日(星期日)下午 2 時 30 分
假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舉行!歡迎各界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