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6 年 8 月 18 日公訓字第 1062160583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保訓會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等五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以及因應實務需要,爰修正旨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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