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組織:成立「臺南市善化區大同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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