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時間由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請貴校公 告於學校網頁內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 三、有關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訊息,請至本市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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