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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7-10-18 | 點閱數: 454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時間由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請貴校公
告於學校網頁內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
三、有關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訊息,請至本市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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