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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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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1年 7 月 18 日府人考字第1010595276號書函辦理。
二、查聯合國於 2002 年訂定 6 月 23 日為公共服務日(UN PublicService Day),並設立聯合國公共服務獎(UN Public Service Award),於 6 月 23 日當週表揚各國提供創新優秀公共服務措施之機關,藉此激發世界各國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
三、本(101)年正值聯合國公共服務日設立 10 週年,為與國際接軌,提升政府創新服務效能,考試院與行政院聯手推動 6 月 23 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並於本年 6 月 22 日假考試院舉行啟動記者會,象徵「623 公共服務日」正式設立。未來每年 6 月 23 日公共服務日,兩院將逐年擴大辦理公共服務相關活動,以期各機關公務人員以「積極、關懷、熱忱、奉獻」的公共服務精神為目標自我激勵。
四、銓敘部業將公共服務日設立緣起、目的及活動花絮等相關
w/)之「623 公共服務日」專頁,請同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