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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9-08-21 | 點閱數: 806

臺南市善化區大同國民小學108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鐘點代課教師

二、科目:

()、自然與生活科技、視覺藝術,社會1名,暫定18

()、社會(配合低年級生活)1名,暫定16

().健康與體育1,暫定4

另經錄取人員須協助校內外比賽並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詳細上課時間及節數視學校課務及需求調整)

三、聘 期:108830日至109630日。(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四、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五、待 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依市府教育局最新規定為準),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815日(星期五)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822日(星期五)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826日(星期一)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l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ww.dtes.tn.edu.tw/)公告。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81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8821日(星期三)下午4(,日不收件)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823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827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6-58373527020933330136王主任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臺南市108學年度教師甄選成績單影本(無則免繳)

(七)履歷表(含類科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

(八)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九)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無者免繳)。

四、方式: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並親自、委託報名或寄件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達。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次報名資格 1.108815日止:依108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規定,應優先由本市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擇用,

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8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4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826 (星期一)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4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8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4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上午840分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 試教(50%):大同國小教室。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大同國小教室。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822日(星期四)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826日(星期一)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828日(星期三)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822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826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828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組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

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822日上午11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826日上午11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828日上午11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www.tl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毋須血液檢查,須含肺部x光透視),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5837352#702(教導處) 信箱:wang5837352@gmail.com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5837352#702 (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5837352#702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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