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0 年 10 月 22 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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