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110 年 8 月 19 日環訓教字第 11010036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目的:使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提報單位瞭解環境教育之意涵,並熟稔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成果線上提報方式及填寫內容。
三、調訓對象: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所規範之提報單位。
四、班期及上課時間:視訊教學,請自備電腦或手機上網登入 Google meet 。經報名錄取後將 Email 通知視訊連結。
五、報名資訊及流程:請事先報名以利登錄連線及統計時數,線上報名請上網進入環保訓練管理系統(https://record.epa.gov.tw/eptiweb/Library/Home.aspx),進入「專業訓練」選「開班資訊」,頁面轉換後請至「班別名稱」選「環境教育計畫提報及成果申報訓練班」按下「薦送報名」,輸入各班期密碼。
六、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於「學員分類」選擇「環保機關」按鈕,選取單位機關代碼。若需查詢報名狀態請於網頁上方「專業訓練」點選「個人報名查詢」。
七、檢附環保專業訓練線上報名流程、線上報名應填資料表範例及課程表。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