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 5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為防汛期,為因應全球暖化氣 候異常可能造成強烈颱風豪雨之災害與衝擊,各地方政府除了辦 理災害防救演習外,中央與地方政府各相關機關會同步進行各項 通報、預警、防洪閘門、排水、抽水機等設施系統之檢查及測試 工作,以期在災害來臨時,能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災害 損失。 民眾部分,應遵守下列建議,完成防颱整備工作。 1. 隨時撥聽「166」、「167」氣象服務電話、廣播、電視新聞、 中央氣象局網站及內政部災害情報站,或是中央氣象局官方 Facebook 、氣象 APP 等管道,注意颱風最新動態。 2. 車輛應避免停放在樹下、橋樑、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 沒或壓損。 3. 應儲存三日份之食物、飲用水、必要生活必需品及簡易急救藥 品,並備妥手電筒及電池式收音機,以因應可能發生的停電。 4. 檢查居家、工作場所及其各樓層公共區域門窗是否牢固,並關 閉門窗。 5. 疏通排水溝渠以防淤積,花木事先用支架保護,並修剪居家樹 木枝幹。 6. 將屋外的動、植物及物品移置安全處所。 7. 工地圍籬、鷹架、廣告招牌及屋頂加蓋的鐵皮應事先取下或釘 牢,防範颱風吹落,造成危害。 8. 取消預定的登山、露營等戶外活動行程。 9. 大樓地下室應安裝自動抽水機,並於地下室入口加設防水閘門 或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