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警察局 112 年 3 月 30 日南市警少字第 1120194676 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校園不法情事及保護學生安全,請各校如有類似旨揭狀況應儘速與轄區警察機關聯繫,並強化維護校園安全。
三、各校處理校外人士侵入之危機事件,應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處理,並掌握校外人士侵入校園處理流程 4 字訣:「保-報-撫-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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