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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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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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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市 102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工作實施計畫乙份,請惠予轉知學生及家長並加強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市 102 學年度提早入小學鑑定方式為兩階段辦理(初選-團體測驗、複選-個別測驗),初選報名地點為永福國小(永華特教中心-南考場)、公誠國小(民治特教中心-北考場);複選報名地點亦同,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以維考生權益。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