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8 月 25 日府消危字第 1121086502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請貴校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
1、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環境。
2、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如有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輔導改善。
3、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宣導寄宿校外學生自我診斷危險因子,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二)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
1、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領域課程中,以普及教育並自幼扎根。
2、請學校聯絡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三)請學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強化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旨案計畫執行期間訂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遇連續假期或發布低溫特報,請加強執行相關宣導措施。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影片、海報等,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之「下載專區」內(網址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
code=list&ids=593 ),請自行運用加強宣導,並於學校網頁設置該頁面連結功能,以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