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4 學年度臺南市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申請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若有幼兒符合暫緩入學審查原則或有其申請需求,請各園相關人員務必轉知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三、辦理期程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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