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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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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102 年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委員
會第二次會議於 102 年 3 月 15 日召開,相關重要會議決議如
下:
(一)參加 101 年度國小教師介聘調入他校並擔任主任,但因 1
02 學年度起國小行政編制調整而減少兼任主任編制以致
無法兼任主任者,同意得採計現職服務學校及前一服務
學校之積分。
(二)102 年「國小」開缺原則如下:先行管控 5%缺額(小數點
無條件進位)後,所餘缺額扣除長期代理教師再聘、教
師轉任後,按學校建議開缺類別全數開放於市內介聘供
教師調動,調動後所餘缺額如為單一專長類別缺額達 10
缺以上(例如英語、音樂、資訊等..)則納入正式教師甄
選辦理,未達 10 缺則列入控管由學校自辦甄選,若為一
般教師缺額則 1/2 開列於正式教師甄選,另 1/2 開列於外
縣市介聘。
(三)各校於教師介聘時若有非學校建議專長之教師調入,查
有教學不力之情形,請學校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9 款
規定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四)有關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擬委託本市國小暨幼兒園聯
合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委員會辦理國小部正式暨代理教師
公開甄選,將於 102 年 5 月 18 日本市教師市內介聘後,確
認是否有特殊教育教師甄選缺額後再行決定是否同意協
助招考。
二、檢附「102 年辦理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辦理期程表
」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