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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教導 | 2013-09-01 | 點閱數: 993

主旨:函轉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國小學童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單,請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 102 年 8 月 27 日(102)一貫道錦字第 015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關懷國家未來之棟樑,鑒於部分優秀清寒學子,因經濟環境不佳,導致學雜費無法支付,該會全數通過本案,支持關懷更多的學子們,使其能無憂的接受基礎教育,方能發揮本案的意義。
三、補助對象: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甲等以上)。
四、補助名額:本市 223 所國小,本校 2 名,分校 1 名,一年級新生不列入(因無成績單),若有需求則專案辦理。
五、補助金額:每名新台幣 2,000 元整。
六、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2 年 9 月 30 日止。
七、請款及應檢附資料: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成績單、申請單、領款收據(對外統一收據)。
八、請學校自行審理,並將審理合格後之申請者,免備文,併同說明七各項文件於 102 年 9 月 30 日前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彙辦(地址: 80656 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 2 號,信封上請註明「國小學童清寒獎助學金」字樣)。
九、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案經辦人:蔡佳靜、蔡明真小姐,聯絡電話:( 07 ) 3381229 ,傳真:( 07 ) 333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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