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4月11日府消管字第1110409317號函辦理。
二、每年國家防災日,藉由實體賣場及網路平臺設置「防災專區」,以加強民眾落實防災各項準備,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三、請貴校利用學校網站、臉書、電子看板、LED跑馬燈、公布欄等管道,運用本案活動文宣(海報)、防災相關手冊,協助宣導推廣防颱時相關物資準備觀念。
如:學校網站、臉書、公布欄:建議可放文宣海報及防災宣導素材網址。
電子看板、LED跑馬燈:建議可放置防災宣導素材網址。
四、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第16761號調查表回復宣導情形。
五、檢附旨案防災宣導素材網址、相關圖片資料各1份供參。
六、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