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務部111年12月28日法律字第11103515891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海報本府獲分送20張,隨函檢送各戶政事務所1張,請張貼於公布欄或其他之適當位置;另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相關電子書及專區網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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