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本市師生從事兒童文學之創作,倡導兒童文學之研究,提昇兒童讀物之水準,提供學生美術創作發表空間,特舉辦本比賽。
二、徵文比賽項目及對象:
(一)比賽項目:分兒歌(含唸謠)、童詩、校園故事及家鄉行腳等4項,「兒歌」及「童詩」題材不拘;「校園故事」以作者於校園中親身體驗的人、事、物為主軸的散文式書寫;「家鄉行腳」以作者親身體驗為主軸的散文式書寫,內容可從產業產物、信仰廟會、風俗民情、自然生態等著手。各項各組前3名作品將收錄於「創刊號」專輯內。
(二)比賽組別:分國小一至三年級組、國小四至六年級組及教師組等3組。
三、封面徵圖比賽主題以本市風物(如文化資產、鄉土風情、街道、人物等)為題材,徵圖規格為一般圖畫紙4開大小,使用畫材不拘,徵圖組別分「國小一至三年級組」、「國小四至六年級組」等2組;第1名作品做為「創刊號」封面,第2、3名作品則刊登於專輯中。
四、收件日期:自100年3月22日起至4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