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祇限低收入戶身分(里長清寒證明及其他文件不予受理),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另高中職 以上學校,前學期成績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審核成績。
不得與附件中 12 項補助重複申請,請詳閱附件。
申請方式:詳填申請書並檢附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向註冊組提出申請。申請書請下載附件或至註冊組領取!
截止日期: 9 月 26 日【星期一】中午[以利整理彙整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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