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本學期新申請者,應檢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予撫卹令證書、戶籍謄本、其他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請於 9 月 23 日前送件至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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