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歡迎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各 1 份供參,
電子檔可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站: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