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申請說明事項請參閱下方,
推薦表請參考附檔,校內收件截止日為「12/24(二)下班前」。
說明:
(1)優良事蹟可填寫學生參加各項活動及競賽獲獎(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日常表現堪為模範之行為…等,另受限相關因素以致較少有獎項之兒童,可附生活照或紀錄影片(5 分鐘內)佐證。
(2)紙本資料:請各校將申請表件(如附件)及相關證明文件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前寄(送)至 70252 台南市南區新孝路 87 號特教中心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114 年特教生模範兒童遴選」(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並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第 21121 號填報資料。(若無申請者,免填報。)
(3)檢附身障證明。
5.檢附特教模範兒童推薦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