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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 下學期 重要日期

轉知 施倩如 - 學務處 | 2025-03-11 | 點閱數: 429

  說明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規格:

   1.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含水墨畫),一律不得裱裝及裝 塑膠袋。

            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作品之媒材以 0.2 公分(2mm)高(厚)度為限。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原則(約 109 公分× 787 公分),作者三-四人為限,需同校同年級 學生。

 (三)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由命題)。

    1. 校內收件日期至 3/24(一)放學前(逾期不收)

       2. 收件單位:學務處學生活動組 施老師

       3. 收件件數超過規定送件件數,會先進行校內初選。

注意事項:

(一)世界兒童畫展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作品

    (如 AI 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二)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

    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三)每一學童最多參加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四)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五)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

    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

    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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