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山區東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年度2至 6月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月8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80064310P 號。
二、目的:協助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安置於普通班之學生,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班 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上下學及校園生活等事項。
三、報名資格:
1.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現任助理人員、一般生學生家長優先。
2.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者。
3.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規定應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四、公告日期:108年1月14日(星期一)起至108年1月19日(星期六)。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dhe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五、報名日期:108年1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起至108年1月19日(星期六)下午4時止,周日不接受報名。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原里22鄰8號。電話:06-6861042轉101。)
(二)應繳交證件:
採親自送件,填妥報名表(如附件1),送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名時須備齊以下資料之正本與影印本,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
1.身份證
2.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正本。
七、錄取名額:徵選人員1名。
八、甄選事項:
1.甄選日期:1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 10時。
2.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
3.甄選地點:本校校史室。
(甄選當日請攜帶身份證件正本)
九、聘用期間:108年2月~ 6月。(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十、錄取公告:108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 4時前於本校網站(http://dhes.tn.edu.tw) 、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一、薪資:
1.經審核通過,學校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2.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每小時以150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8小時,相關勞、健保由本市教育局核定金額內勻支。
3.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十二、工作內容: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第1項第1款2目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十三、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2.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3.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