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山區東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0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一)大班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
(二)中班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
(三)小班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三、教保服務活動起迄日:第1學期自110年9月1日至110年1月20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如下:
(一)第1學期(固定以4.8個月計)
收費項目 |
期間 |
3歲(學齡) |
4歲(學齡) |
5歲(學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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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一學期 |
3至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學費由教育部給予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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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 |
一學期 |
480 |
480 |
480 |
一個月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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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 |
一學期 |
1,248 |
1,248 |
1,248 |
一個月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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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 |
一學期 |
816 |
816 |
816 |
一個月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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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費 |
一學期 |
3,816 |
3,816 |
3,816 |
一個月7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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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心費 |
一學期 |
3,840 |
3,840 |
3,840 |
一個月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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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收費總額 |
10,200 |
10,200 |
10,200 |
未含家長會費、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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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照顧服務費 R有收費□未收費 |
一學期 |
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 實際收費以開課時數為準,由參與人數平均分攤 |
非補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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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費 |
一學期 |
期間:111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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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
一學期 |
依當學年度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保費金額 保險期間: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
四 家長繳費:本國籍幼兒就學即免繳學費。
(一)第 1 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 1,500 元:代辦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教育部支付差額。
(二)第 2 胎以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由教育部支付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