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YONEX 王者之志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 113 年 月 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號函核准
一、活動宗旨:提倡全民體育,增加運動及休閒機會,培養良好休閒運動技能與習慣,促進球員間默契與互助合作精神,增進球友情誼,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蕨知文創有限公司。
三、競賽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21 日(六)至 113 年 12 月 27 日(五)
四、競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6 號)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活動官網: https://yonex.ef-info.com )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 @695fbizo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23:59 止(主辦單位得視報名狀況提早截止報名),逾期恕不受理,請於 113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前繳費完成,逾期未繳費將取消參賽資格。
預計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公告參賽名單,名單一經公告,不受理退賽與退費(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七、競賽組別(每人限報兩項): 小小王者組 1、國小一二年級:男單、女單、雙打(男女皆可報)。
2、國小三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3、國小四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4、國小五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5、國小六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學生組以 113 年 9 月入學學籍報名。
*個人組雙打皆可開放跨校組隊。
*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女生亦不可報名男生組。
*報名組數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國中王者組
6、國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學生組以 113 年 9 月入學學籍報名。
*個人組雙打皆可開放跨校組隊。
*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女生可報名男生組。
*報名組數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高中王者組
7、高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學生組以 113 年 9 月入學學籍報名。
*個人組雙打皆可開放跨校組隊。
*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女生可報名男生組。
*報名組數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大專王者組
8、大專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須具 113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大專院校(研)學生始得參賽。
*個人組雙打皆可開放跨校組隊。
*男子不得報名女子組,女子可報名男子組。
*報名組數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
( 1 )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 2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經轉學插班考試者,如原參賽組別為一般組或乙組者不在此限)。
( 3 )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 4 )具有社會甲組或職業運動員資格。
( 5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代表隊,不涉及上述條件者,得參加一般組。
( 6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 7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本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符合「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學系(含碩士班)
2.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含碩士班)
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4.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5.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6.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與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
7.國立嘉義大學體育與健康休閒學系暨研究所
8.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學士學位學程
9.國立屏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10.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含碩士班)
11.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系、陸上運動學系、水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競技運動訓練研究所
12.輔仁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13.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含運動教練碩士班)、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 7
14.國立體育大學‐‐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技術學系、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
15.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16.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競技運動學系(含碩士班)、技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
17.國立高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18.國立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含碩士班)
19.長榮大學運動競技學系(所)
公開王者組
9、公開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男子不得報名女子組,女子可報名男子組。
*報名組數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企業王者團體組
10、企業組:團體賽(男雙、女雙、男雙,限報 6-8 人)
*報名組數未達 3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比賽。
*本組開放甲組參賽。
*企業組需以「事業單位」組隊,以合法設立登記之事業單位或法人機構為名義組成之隊伍。選手需為正職員工,認定標準為: 113 年 6 月 1 日(含)前已到職之全職員工(甲組球員、兼職、部分工時、工讀生、實習生、替代役人員等皆可參賽),以附檔上傳之勞工保險投保資料為認定依據。(如企業因機密或其他因素不便提供保險投保資料者可聯繫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協調以其他可證明員工身份之文件替代)。
*為推廣企業聯賽,此次開放企業聯盟與企業邀請,或由本公司特別邀請單位,隊名為聯隊並備註公司單位,隊伍裡須有一位是該名公司的員工。
八、比賽方式:
1、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落地得分制)。
2、 21 分一局定勝負, 11 分換邊, 20 分平不加分。
3、團體賽三點都必需完賽,以總得分多者為勝,選手不可兼點。
4、團體賽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 1 )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 2 )若出賽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有權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 3 )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 4 )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選手,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
5、比賽方式視參加隊數於抽籤時決定,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 1 )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 0 分,積分多者為勝。
( 2 ) 2 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 3 ) 3 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勝分和)減(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如其中 2 隊分數相等,以勝點數多者為勝;如 3 隊仍再相等,則
( 4 )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6、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選手或隊伍,則取消該組其後續賽程資格,已賽成績或名次不予計算,以後該組其出賽權亦予取消。
7、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者,給予 5 分鐘休息時間,並請務必賽前告知競賽組,以便調整賽程。
8、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
9、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調動場地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
10、不服從裁判長及裁判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11、如有抗議事件,須於比賽開始前至競賽組正式提出抗議,賽後不再受理,並以裁判長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
12、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球員於報到時,務必攜帶附相片之身分證件,以備查驗,如無法提出者,作棄權論。
13、報名成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球員;抽籤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球員。 九、報名手續: 1、報名費用:單打新台幣 700 元/組;雙打新台幣 1000 元/組;團體新台幣 5000 元/組。 *報名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逾時未繳費者視同未報名,不予抽籤。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其匯費由消費者自行吸收。
2、報名費繳交方式: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 1 )可使用信用卡繳費。
( 2 )至四大超商繳款, 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 3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 4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 5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 013 )嘉泰分行( 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 6 )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 7 )截止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十、比賽抽籤:民國 113 年 12 月 02 日(一),大會以電腦亂數抽籤,不得異議。 十一、獎勵辦法:
1、各組名次獎勵級距如下(依據報名狀況,大會保有調整權利):
報名組數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第五名
(並列)
達 12 組(含)以上
獎金、獎狀
獎金、獎狀
獎金、獎狀
獎狀
-
達 24 組(含)以上
獎金、獎狀
獎金、獎狀
獎金、獎狀
獎狀
獎狀
2、各組獎金如下(實際頒發名次依實際報名組數決定,大會保有調整權利):
( 1 )個人賽: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國小組
單打項目
2,000 元/人
1,000 元/人
500 元/人
雙打項目
2,000 元/組
1,000 元/組
500 元/組
國中組
單打項目
3,000 元/人
1,500 元/人
500 元/人
雙打項目
3,000 元/組
1,500 元/組
500 元/組
高中組
單打項目
4,000 元/人
2,000 元/人
1,000 元/人
雙打項目
4,000 元/組
2,000 元/組
1,000 元/組
大專組
單打項目
5,000 元/人
2,500 元/人
1,500 元/人
雙打項目
5,000 元/組
2,500 元/組
1,500 元/組
公開組
單打項目
30,000 元/人
15,000 元/人
5,000 元/人
雙打項目
30,000 元/組
15,000 元/組
5,000 元/組
單位:新台幣
( 2 )團體賽: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企業團體組
150,000 元/隊
75,000 元/隊
30,000 元/隊
單位:新台幣 十二、申訴規定: 1、口頭申訴:對參賽球員有疑義時,應於比賽開始雙方上場(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後,如有不符合者個人賽取消該場比賽,視同棄權。 2、書面申訴:相關隊員需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鐘內具正式抗議書經教練簽章,並隨附保證金新台幣 2000 元整,送交大會審查,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若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1、各參加單位球隊膳、宿、交通費用均由各單位自理。 2、對選手資格有異議須於賽前提出,比賽進行或結束後概不受理。 3、本賽事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保險請自行加保。 4、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與突發性疾病者,請勿報名參加。 5、各組獲獎選手之獎狀、禮券或禮品將於該組賽事完畢後頒發,未出席頒獎典禮者,賽後不予補發。 6、肖像權授權條款: ( 1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於本大會活動期間拍攝本人之影音、照片,並得於辦理本次活動及利用上開影音及照片之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列之所有本人個人資料。 ( 2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7、大會不負責報名資格審核,請運動員遵守參賽相關規定,若經查證或檢舉資格不符,大會保有最終裁決權,資格不符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並不予退費。不限國籍均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