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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明彥 - 行政 | 2022-08-29 | 點閱數: 49
1. 依據本市 111 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2. 辦理日期:
(1)第一場次【調查策略與報告撰寫】: 111 年 9 月 20 日至 21 日(星期二至星期三),計 2 天,共 13 小時。
(2)第二場次【申復審議及行政救濟】: 111 年 9 月 28 日至 29 日(星期三及星期四),計 2 天,共 10 小時。
(3)第三場次【法規函示解析】: 111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50 分,共 7 小時。
 
3. 上課地點:崇明國中 3 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4. 培訓資格:
(1) 第一階段:由本局指派培訓名單優先錄取。
(2) 第二階段:已列入臺南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且具高階培訓結業證書者,並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
(3) 第三階段:具高階培訓結業證書者,並對精進培訓議題感興趣者。(本階段人員僅可參加第二、三場次)
(4) 經本局指派培訓卻不克前往者,將由其他階段報名者依序遞補,並另案於 111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於教育部資訊中心公告錄取名單及釋出報名名額。
 
5. 參加人數:第一場次以招收 40 人為原則;第二、三場次以招收 60 人為原則。 
 
6. 報名方式
(1) 請於111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進行線上報名,課程代碼3518495 、 3518507 、 3518509同時請於 111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前填寫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95MsPzcnT72x2tir8),上傳高階證書及主筆且事實認定度較高之調查報告電子檔(依法請將調查報告中所有相關人員資料隱示,並以代號為之)。
(2) 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崇明國中輔導室陳怡潔主任報名,電話 06-2907261 分機 841 。
(3) 第二及三場次報名期限至111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
 
7. 補充說明:
( 1 )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 2 )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3 )將依學員與訓之課程時數,核發研習證明書。
( 4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 5 )因應疫情防治,請全程配戴口罩,另視疫情警戒調整本案辦理方式。
 
8.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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