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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巧鳴 - 研習 | 2022-09-06 | 點閱數: 60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6 月 2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060870 號函「111 年中小學鄉土歌謠教學輔導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推廣鄉土歌謠合唱教學與應用。
(二)深究合唱發聲、音準訓練、指揮手勢、音樂詮釋之功能作用。
(三)增進合唱學習、歌唱技巧與團隊表現之能力。
(四)涵養合唱教學能力及團隊培育能力。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實驗合唱團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參加對象:
國中、小學從事合唱教學或各校帶隊參加「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 歌謠比賽」之正式、代理(代課)教師或學校外聘合唱教師均可報名。

五、研習日期:
111 年 9 月 17 日(第 1 場)、 18 日(第 2 場) 8:30 至 17:30 , 每日各 1 梯次,共 2 梯次。

六、研習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系館 104 教室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近捷運科技大樓站)

七、參加人數:
每梯次 75 人為限。

八、研習課程內容詳如課程表(附件 1 )。

九、報名方式、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第 1 場(課程代碼: 3511127)、第 2 場(課程代碼: 3511128)。報名網址: http://www1.inservice.edu.tw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2.電子郵件報名:請列印填妥報名表(附件 2)後,掃描成 PDF 檔 案,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方式,寄件主旨【合唱研習營報名】 寄至 taiwannationalchoir@gmail.com
(二)報名日期: 111 年 8 月 23 日起至 9 月 14 日止。 聯絡電話:(02) 2366-1141 國立實驗合唱團 沈先生。
(三)研習學員錄取名單公佈於 網頁 (http://www.taiwannationalchoir.tw/ )。

十、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可協助申請研習時數 8 小時;未全程參與者, 不核予研習時數;本項研習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款項下支應。

十一、參加研習人員請依規定核予公(差)假,交通、住宿請自理,研習當 日免費提供午餐。 十二、研習場地無法提供停車位,請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工具參加 活動。

十三、曾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本團所辦理研習,但有未 出席研習活動記錄者,得先列為候補人員,俟報名截止後仍有空缺 時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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