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明彥 - 行政 | 2023-03-08 | 點閱數: 51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2 年 3 月 6 日府新傳字第 1120310316 號函辦理。

二、「於未設置三色號誌路口,看到『停』的標誌、標線或閃光紅燈,請確認左右無來車或行人再前行」。

三、 檢附「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宣導圖。
 

崁入網頁

:::

本站App下載設定

『步驟一』請用手機掃描此二維碼,以下載安裝 App。 『步驟一』請用手機掃描此二維碼,以下載安裝 App。
『步驟二』安裝後,請開啟 App,並掃描此二維碼以完成設定。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fh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