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2 年 6 月 17 日本市登革熱疫情二級指揮中心第 2 次會議決議,貫徹強力執法,自即日起本市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無勸導改善期,一經查獲病媒蚊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逕行舉發,並將依同法第 70 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單及查核結果。
二、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升溫,且本市近期氣候炎熱且受鋒面影響,降雨明顯,造成環境中積水容器增多,使登革熱防疫增添難度,病媒蚊僅需 0.5 公分積水即可繁殖,請學校務必落實每日校園環境巡檢清除積水容器(處)。
三、每週五(或連續假日前一天)為校園登革熱孳清日,請貴校(園)於端午節假期前後動員學校人力完成校園全面孳清工作。雨後一週為登革熱防治關鍵期,下雨過後請務必增加巡檢次數,落實「巡、倒、清、刷」,加強室內外(含工地、代管地)環境巡檢及清理積水,避免孳生病媒蚊,以維護學校師生之健康。有工程進行中之學校,請確實督導施工廠商維護工地環境及清除孳生源。
四、 端午連續假期將至,民眾因返鄉或旅遊因素,南來北往交流頻繁,請加強宣導做好自身防蚊措施,盡量穿著淺色長袖長褲,並適時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之防蚊藥劑;並請於假期結束上課後,加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監測,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骨頭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應請其立即就醫並主動告知活動史或旅遊史,以利醫生診斷治療及通報。
五、防治登革熱需仰賴你我共同努力,齊心防疫對抗登革熱,攜手守護健康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