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三、報名方式:於8月14日(星期一)前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四、辦理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wxa-wkon-mqj;代碼: wxa-wkon-mqj)。
五、線上研習摘要說明:
護照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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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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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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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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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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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7 日(四)
上午 10: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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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孩子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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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逸琳
心理諮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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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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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4 日(四)
上午 10: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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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陪伴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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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逸琳
心理諮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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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於服務學校內進行線上研習,本次課程以問卷代替簽到,問卷連結將於課程結束後公告於對話框內,請各位學員記得留意對話框之訊息。
七、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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